k8凯发五金制品五金配件明细表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3-20
 k8凯发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豪美新材是一家是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铝型材制造商,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以及下游系统门窗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公司一直致力于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追求高技术集成、高附加值和高品牌价值,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轻量化材料

  k8凯发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豪美新材是一家是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铝型材制造商,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以及下游系统门窗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公司一直致力于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追求高技术集成、高附加值和高品牌价值,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轻量化材料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以及建筑门窗系统产品集成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了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1、建筑用铝型材。公司建筑用铝型材主要用于门窗、幕墙等方面。在门窗领域,铝合金门窗对传统的木门窗、塑料门窗形成持续的替代趋势;在幕墙领域,铝型材是幕墙的常用材质。随着商业地产不断增加、超高层建筑日渐增多,铝型材在幕墙领域的应用也不断增加。公司产品应用于广州塔、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广州东塔、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广州白云机场等国内地标建筑;并应用于阿布扎比国际机场、萨伊德大学、吉隆坡四季酒店、阿联酋克利夫兰医院等多项海外工程。

  2、工业用铝型材。工业用铝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备密度更低、加工性能更好、耐腐蚀性更高的特征,近年来在工业应用中越来越广泛, “铝代铜”、“铝代钢”成为工业铝材发展趋势。公司工业铝型材业务通过向高附加值的高端应用发展,逐步从传统的铝模板、车厢板等向储能、新能源充电桩、特高压建设等“新基建”领域以及硬质合金零部件等高端装备领域升级。

  3、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公司专注于汽车用铝挤压合金材料及部件研发和生产,所生产的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包括电池托盘、防撞梁、副车架、电机部件、减震支架、动力托架等10余种,向凌云股份、长盈精密、英利汽车、卡斯马等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铝合金材料和部件,应用终端包括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外资及合资品牌,广汽、长城、吉利等自主品牌,小鹏、蔚来等造车新势力,是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4、系统门窗。公司自有的“贝克洛”品牌系统门窗是国内传统模式改造者,解决了目前门窗市场需求零散、品质参差不齐的行业痛点。贝克洛重新将分散的市场需求与无序的生产供给进行链接整合,提供一站式标准服务,打造门窗产业链集成平台,提高上下游的效率与效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门窗解决方案。贝克洛产品在国内多个标志性项目中应用,如标志性的广州保利天悦、珠海格力海岸、上海星河湾等项目。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当期的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确认生产计划以及原材料采购量,由采购部门完成采购。其中铝型材的主要原材料铝锭及系统门窗原材料五金件、密封胶条等市场总体供应充足,基本不会存在缺货风险。同时,公司为了规避铝锭价格短期快速波动风险及满足紧急生产任务的需求和提前安排大客户的生产,会储备一定用量的原材料库存。

  公司铝型材的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每年与长期合作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合同;根据实际销售订单上标明的交货期限及产品类型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原材料库存安排采购,然后将指令下达到对应的车间进行生产。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协议,采用买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销售;居间代理模式下,居间商提供居间服务,为公司进行客户开发,并与潜在客户接洽、谈判;公司获得订单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组织发货、结算,在完成销售后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目前公司国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海外销售以直销模式和居间代理模式为主。

  贝克洛系统门窗在对材料构件、装配集成、气候条件进行大量的检测、研发及技术储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项目的需求,提供门窗系统集成方案。贝克洛根据自主研发的门窗产品方案和标准,向相关供应商定制铝型材以及五金件、胶条等门窗组件,进行模块化采购。在此基础上,贝克洛的销售模式分可以分为系统材料销售模式和成品窗销售模式,分别对应国内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及国外工程客户。

  对于国内工程客户,贝克洛采用系统材料销售模式。根据与国内工程客户达成的系统门窗定制化方案,向其销售包括铝型材、五金、胶条等在内的整套门窗系统材料。贝克洛面向国内工程客户的业务模式不涉及成品窗的生产加工,而是向国内工程客户销售整套系统门窗材料,是一种轻资产的商业模式;由国内工程客户将整套系统门窗材料加工为成品窗,并负责房地产项目的现场安装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贝克洛为客户提供专业培训,包括设计、加工、安装工艺及制造流程等,并提供配套的管理软件工具以及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持。

  对于国外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贝克洛采用向其销售成品窗的模式。贝克洛根据订单组织系统材料的配备,并将全套系统材料发至下游门窗加工企业,由门窗加工企业按照贝克洛工艺标准规范要求加工成成品窗,贝克洛再将成套的门窗交付给国外工程客户及经销客户。

  公司所供应的铝型材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对整车的安全和性能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多数整车企业会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进行材料认证,只有通过材料认证的企业,才能进入其供应链体系。整车厂在使用特定合金材料时,会制定相应的材料性能规范。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需要按照相关的性能要求进行材料开发,经过内部检测合格之后将样件提供给整车厂或其指定的零部件企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过检测符合其材料规范后,公司方可通过整车厂的材料认证,进入其供应体系。

  根据不同的要求,材料认证按照合金牌号和车型项目进行分类,通过特定整车厂特定合金牌号的材料认证后,该整车厂后续其他车型只要使用该合金牌号的材料,均具备供应资质;按照项目制进行的材料认证,只能在通过认证的车型中使用,该整车厂的其他车型需要重新进行材料认证。目前,公司已经通过了多家整车厂的材料认证。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建筑类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含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以及建筑类铝型材下游系统门窗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完整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在合金开发、熔铸技术、挤压技术及深加工技术方面均形成了多项专利以及核心非专利技术,凭借其研发技术、新材料开发、质量以及客户和品牌优势,成为行业领先企业,所打造的“HAOMEI”、“贝克洛”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其中“HAOMEI”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并连续被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

  子公司贝克洛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为中国建筑门窗幕墙科技产业化应用基地,连续多年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评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铝合金系统窗类首选供应商品牌”、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评选为“门窗十大首选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围绕“低碳节能”和价值链延伸进行转型升级。公司产品在建筑和工业两个领域应用广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在建筑应用领域,公司着重发展系统门窗业务;在工业应用领域,公司围绕汽车轻量化材料和高端工业材进行产业升级。

  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热交换、热传导最活跃、最敏感的部位。据统计,建筑能耗占全国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而通过门窗损失的能量约占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能量损失的50%。传统建筑门窗因隔热性能较差而造成了大量的能源浪费。

  自2020年中国政府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主管政府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对建筑节能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推出了一系列的低碳建筑标准和扶持政策,提高门窗产品的隔热要求,鼓励使用节能产品。经过对比测试,在同等面积、室内温度设定等使用条件下,相比传统门窗,在华南区域夏季使用贝克洛系统门窗可降低空调耗电量20%以上,可有效降低建筑使用能耗。贝克洛系统门窗已入选“绿色建材获证产品清单”,通过绿色建材认证,符合低碳节能的发展趋势,是建筑门窗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政策层面上对绿色建筑的占比要求逐渐提高,2017年发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2020年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提出,2022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2021年发布《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再次提高这一比例,要求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 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等目标;2023年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绿色建材全年营业收入超过2600亿元,2023-2025年年均增长15%以上。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指引下,绿色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相对传统门窗系统门窗在降低建筑能耗方面优势明显,未来随着建筑节能标准的进一步提高,系统门窗将作为绿色节能技术被广泛运用到未来的建筑中,系统门窗在绿色建筑中的渗透率有望逐步提升。

  由于系统门窗相对传统门窗成本、价格上较高,此前在国内房地产市场长期处于卖方市场的环境下,消费者对新建楼盘门窗产品选择缺乏话语权,多数开发商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缺乏足够动力选用系统门窗。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房屋的投资属性逐步淡化并回归居住属性,房地产市场逐步过渡至买方市场 ,消费者话语权提升,促使开发商为更多选用系统门窗改善居住体验 。

  自2021年以来,国内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下降,销售增速的下滑,部分地产企业出现流动性危机,经过本轮淘汰后仍有较高市场份额目的优质房地产企业普遍比较重视房屋品质以及产品差异化。长期以来,国内门窗品质参差不齐,在隔音性能、水密气密性等方面的不足严重影响居住环境的舒适性,成为住宅品质的短板。系统门窗作为高品质楼盘的标志性配置,对生活品质的提升明显。目前系统门窗在国内门窗市场的渗透率偏低,不到5%,而欧洲市场的渗透率达到70%以上。国内系统门窗渗透率将逐年提升,提升门窗品质成为住宅产品升级的重要方向。

  在门窗零售市场,新房装修和改造翻新是消费者选购门窗产品主要场景。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门窗产品的品质已成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隔音性、保温隔热、安全性、智能化是门窗产品的主要功能指标,其中隔音性和保温隔热是最重要的指标。系统窗在隔音、隔热方面显著优于传统窗,能很好解决消费痛点。

  存量房翻新市场方面,我国家庭门窗的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占比已超过七成,10 年以上的占比约三成,门窗改造以及更新的需求逐年增长。年轻消费群体、新中产阶级是目前门窗换新市场消费的主力军,该人群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的需求强烈,对门窗产品隔音、保温隔热等居住体验有更高的要求,且愿意为品质改善支付较高的价格。

  系统门窗产品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进行开发和产品设计,具备良好的抗风压性及水密性以抵御夏季台风天气,良好的气密性以抵御雾霾与沙尘暴天气等,在隔音、隔热等方面性能优越,能够极大改善居住体验,符合消费升级的趋势。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上升,人们对居住环境舒适性、个性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门窗的认知和了解的加深,在家居装饰过程中,高品质的系统门窗产品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接受程度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推动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据中汽协数据统计,我国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958.7 万辆和 949.5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 和 37.9%,市场渗透率达到 31.6%,较2022年提升 5.9 个百分点。

  不同于传统燃油车的发动机、变速器及配套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是“三电系统”,即电池、电驱动和电控系统。“三电系统”中大量使用铝合金等汽车轻量化产品,如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产品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的迎来了难得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由于上述产品对材料的性能、部件结构等方面的要求更高,也对铝加工企业的制造工艺、设备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内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对石油资源的消耗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年,我国乘用车新车百公里油耗将分别降至4.6L、3.2L,汽车产业碳排放总量于2028年左右提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实验统计,空载情况下,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整车重量每减少100kg,其百公里油耗可减低0.4-1.0L。燃油车面临减排压力,汽车轻量化成为燃油车发展的必然趋势。

  现阶段,相较于传统燃油车,在长途旅行时新能源汽车相对较短的续航里程以及较长的充电时长仍在一定程度限制了新能源汽车需求的进一步扩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主要使用锂电池作为动力,为保证续航能力,往往需要携带数百公斤重的锂电池,导致纯电动汽车普遍较燃油车重100-250Kg。汽车的整备质量每减重10kg,在无制动动能回收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可以提升2.5km。在电池技术短期内未有重大突破的前提下,汽车轻量化成为缓解新能源汽车续航焦虑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构建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汽车产销量屡创新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逐步增强,相应出口规模也在逐步扩大。目前,中国汽车产业已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汽车出口量522.1万辆,同比增加57.4%,超越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出口国。特别是在新能源车领域,中国自主品牌在产品品质、电动化、智能化等方面已经在全球领先,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且新能源汽车出口达到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成为推动国内汽车出口增长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汽车竞争力增强,出口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自主品牌开始在海外建立制造和服务体系,逐步从此前的“产品出海”向“制造出海”过渡。

  国内汽车产业竞争力的增强,特别是新能源车出口快速增长,必将对上游产业链的铝合金轻量化材料带来相应需求;同时,自主品牌新能源车在海外建立制造体系也将同步带动国内产业链上游企业出海建立相应的供应链,海外市场有望成为汽车轻量化重要增长点。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对公司及“豪美转债”进行定期跟踪信用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豪美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为分享光模块领域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每股2.6179美元向索尔思光电进行D轮投资,投资金额为4,000万美元,以债转股的方式取得索尔思光电15,279,422股股份。具体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8Z0156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30.19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725.8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7,502.12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和资金状况,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

  2023年1月3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截至2023年6月30日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16,399股,累计支付现金16,117.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集中竞价为交易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按照上述法规,公司2023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6,117.56万元,2021-2023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共计21,238.50万元,已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和“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

  鉴于公司2023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鉴于公司当年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经达到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该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持续重视投资者回报水平,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与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履行利润分配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项目合伙人:胡乃鹏,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胡乃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2023年度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

  董事会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

  监事会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k8凯发、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公司2024年度拟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豪美精密、科建装饰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4,000万元。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原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铝制品”)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0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及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2024-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以及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3,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具体融资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若实际金额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需再次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总额(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为人民币不超过50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具体如下:

  豪美新材上述授信项下的借款以信用借款为主,部分需提供土地、房产抵押;为解决公司子公司授信担保问题,子公司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除由公司对其授信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部分授信还需提供土地和房产作为抵押。公司对子公司授信的担保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豪美精密资产总额为301,905.80万元,净资产为87,598.93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274,087.36万元,净利润为6,468.6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贝克洛资产总额为37,186.35万元,净资产为13,956.5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44,232.23万元,净利润为1,909.5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科建装饰资产总额为20,092.67万元,净资产为1,187.3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1,109.26万元,净利润为-32.5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豪美铝制品资产总额为18,368.77万元,净资产为6,415.9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73,876.48万元,净利润为90.5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所担保的子公司均直接或间接由公司100%持股,且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偿还债务能力,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0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并由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2025年度申请的授信额度以及为议案中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相关授信及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1,998.48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2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回报,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公司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不得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以证券为投资目的或以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虽然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调整投资行为,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故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稳健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组织风险评估工作,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秉持审慎原则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4,902.20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线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902.20万元,明细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信用减值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考虑账龄、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等信息,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k8凯发。2023年公司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357.32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4,357.32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5.02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565.02万元。

  在报告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减值评估,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固定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902.20万元,将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4,902.20万元。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嫌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计提本次减值准备,线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线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线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本次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公司上述套期保值事项持仓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在前述保证金额度范围内,将由公司授权的期货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1、基差风险:公司交易的期货合约标的资产与公司实际所持存货不完全一致、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不完全一致,其间价差可能导致公司损失。

  2、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出现交易操作失误的情况,导致公司实际持有原材料数量、周期与实际套保数量、周期等不匹配,造成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导致不能按时结汇的情况,造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所需保证金金额过大,可能造成公司资金流动性短缺,甚至造成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被强行平仓的损失。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规范,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风险控制的需要。

  2、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募集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持有原材料规模相匹配,且交易合约仅限于标的资产与公司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合约,最大程度降低基差风险。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为风险对冲,不以任何形式的投机为目的。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控制期货交易中的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货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同意《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本次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为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更好地平衡公司外汇收支,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和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及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受国际、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具有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带来潜在的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控制汇兑损失、减少经营不确定性,具有必要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风险,提高对外贸易业务安全性,增强财务稳健性,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够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能够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2、违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外汇现金流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增加基差风险;或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行为;公司会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把握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所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同意《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6日前访问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举办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长、总经理: 董卫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王兰兰(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线年度整体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卫建国、黄继武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总经理董卫峰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及取得的成果。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8Z0156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30.19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725.8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7,502.12万元。

  2023年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16,399股,累计支付现金16,117.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集中竞价为交易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余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已经达到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3)。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线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该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